2)第三百四十四章:战冀南 四_抗日之雪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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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胡、白被杀一事,日本指责此系所为,是排日行为,向国民政府北平分会施加压力。

  而与此同时,1935年5月15日,在热河南部活动的抗日义勇军孙永勤部受到日军的追击退入长城以南的“非武装区”,5月20日,关东军越过长城,在与团警夹攻下消灭了这支抗日武装。日本指责中方破坏《塘沽协定》,由日本天津驻军参谋长酒井隆于5月29日向政府提出交涉。这就是所谓“河北事件”。日本利用这一事件,在武力恫吓下,强迫政府接受日本提出各种要求。对于日军的无理要求,国民政府贯彻所谓的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所有条件概为应允。

  但是,日本侵略者对侵占中国的政策不是一时的退让就能打消的,当局的一再退让和承诺并不致使日军满足。为了在更大程度上榨取利益,逼迫国民政府退让,日本人逼使国民政府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1935年6月11日,日本方面将一份由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送到北平军分会,要求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交梅津美治郎。这就是所谓的《何梅协定》。

  根据《何梅协定》的的一些列规定,取消在河北及平津的党部;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中央军和宪兵第三团;撤换河北省主席及平津两市市长;取缔河北省的反日团体和反日活动等等。这个协定实际上放弃了华北主权,为两年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同时日本人还要求国民政府划定停火线,承认日本人占领的合法性。中央军,中央在华北地区的派出机构,退出华北,宪兵三团退出北平,禁止蓝衣社在平津地区活动。惩罚宪兵三团长蒋孝先,蓝衣社骨干,郑介民,曾扩清,余乐醒。另外还有旅长赵登禹,师长佟麟阁。

  《何梅协定》的签订实际上已经在形式上国民政府放弃了河北的统治权,将诺大的一个大河北拱手让给了日本人,更是造就了殷汝耕等一大批无耻的汉奸。一时间整个河北是乌烟瘴气,日本人横行,百姓遭殃。

  抗日战争爆发后,整个大河北迅速被日军攻陷。平津、保定、秦皇岛、正定邢台、邯郸等一大批城市沦入敌手。同时整个河北竟然成了日军的后勤基地,山东、山西、河南安徽等地的日军几乎所有的物资粮饷甚至是武器弹药也是从河北运过去的。

  要是韩云华这次能够打破河北中日双方的态势的话,那么整个华北地区的一大盘棋就全活了。河北省一丢,平津同山西首尾不能相顾,再加上冀东大半的地盘现在已经被韩云华所部占据了,甚至于连冀东的军事重镇承德也在韩云华所部的控制之中,因此这一战对于已经有了一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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