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5章 路明非:去你大爷的阿卜杜拉·阿巴_龙族之开局上了那辆迈巴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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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出了两只耳朵,说是耳朵,其实就是球面上椭圆形的两块,凸起于表面之后,缝隙里闪着两圈绿光。

  它无声地移动起来,用肚子上的转向轮,绕过满地的漫画和零食残渣,来到电脑桌的边缘,一头栽了下去,就像一辆在悬崖前根本不刹车的越野车。

  “小强!小强!你怎么了?小强!

  “小强!你不能死啊!啊啊啊!”

  “我跟你相依为命,同甘共苦了这么多年,一直把你当亲生骨肉一样教你养你!啊啊啊!”

  “想不到今天,白发人送黑发人”

  落地的那一刻这球形的家伙就尖叫起来,还有伴奏,伴奏的跃起还是闹腾的唢呐胡琴小鼓锣,不知道还以为是开席了。

  宅男摘下睡帽,掀开被子一个虎跳,从被窝里窜了出来,抄起地上的一本漫画卷成棍状便怒吼道:“妖孽哪里跑!”

  那球形的家伙真的是在满屋子乱跑,一边跑一边吵闹着,甚至还会对宅男进行嘲讽,大喊着“你这蠢货,有种你来抓我啊!”

  那东西是台闹钟,路鸣泽送的。它应该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贱的一款闹钟了,你绝对别想在它叫起来的时候一巴掌拍在它脑袋顶上把它摁灭。它根本没有“小睡片刻”这个键,一旦到了你设定的时间,它就会满屋子乱吼乱叫,你如果不想办法抓到它,它会一直这么折腾到没电为止。

  而且这台闹钟的设计十分“人性化”,那对小眼睛里射出的绿色激光束是探路用的,它敏捷地绕开各种障碍物,从桌肚钻进床肚,时而跑八字线路,时而跑圆形线路。而且它还特别坚固,路明非曾亲自试验,用一把PPK手枪命中的那台闹钟,却只是让他摔了个踉跄,金属外壳上多了一道白痕,仅此而已。

  用这个宅男的话来说,真是太人性化了,正常的碳基生物都干不出这种事!

  宅男气急败坏地追着闹钟,颇有孙悟空拿着如意金箍棒追赶善于奔走的妖怪的架势。但他显然没有孙悟空的本事,膝盖几次磕在床尾和桌角,却依旧没有抓住那个可恶的闹钟。

  最终,宅男犹如饿虎扑食般扑在床上,抓住了那个烦人的闹钟,熟极而流地抠下它肚子里的电池,然后暴怒地将它扔下了床,盖上被子闭上眼想睡个回笼觉。

  过了两分钟,宅男又睁开了眼睛。和那台该死的闹钟斗智斗勇了那么久,他现在哪还有困意!

  每天早上都是这样,路明非烦躁地抓了把自己的头发,然后嘴里数着。

  “三!”

  “二!”

  “一!”

  咚咚咚!

  “会长,我知道您醒了,请赶紧换衣服洗漱,今天早上九点还有一场会议要进行。”女孩甜美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路明非呼出一口气,穿着睡衣进入卫生间开始洗漱,随后换好了一身笔挺的西装走出了房门。

  他打开门,门口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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