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二十三章 我们做到了!_重生之殿堂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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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曹吾就科普过,极端嗓是受到了蒙古呼麦和北欧地区维京音乐的影响从而出现的。

  巴图目前的呼麦功夫已经颇具火候了,但和真正的呼麦老师还是没法比,那是真正的喉音大师。

  维京音乐则更偏向曹吾所演唱的这种方式,通过咆哮来歌唱,包括丹麦部分地区都有类似的音乐。

  而乐乐上大学时也研究过一段时间瑞士阿尔卑斯山区的一种著名喉声技巧——约德尔唱法。

  约德尔唱法最出名的应该是电影《音乐之声》里的那首《孤独的牧羊人》,但真正的约德尔唱法的难度远比那首歌的难度更高。

  上大学时,乐乐每逢周末就会和乐队一起外出,或是排练,或是游玩,她也拜访过当地的一位约德尔歌唱家,并且试着学习过一段时间。

  但这种唱法的难度实在有些大,她学了半年才将将入门。

  这种唱法的特点是在演唱开始时在中、低音区用真声唱,然后突然用假声进入高音区,并且用这两种方法迅速地交替演唱,形成奇特的效果。

  她现在虽然已经能唱大部分约德尔名曲,但却是降速版,原版的速度对她依然是可望不可及的目标。

  那位老师不光对约德尔唱法深有研究,还是一位凯尔特音乐家。

  乐乐今年以来努力复习,就是想考那位老师的研究生。

  恩雅的音乐就是典型的凯尔特音乐,对头声的运用也是这种音乐风格鲜明的特点之一。

  巧合的是恩雅也和那位老师学习过,如果乐乐能成为那位老师的学生,那恩雅就是她师姐了。

  又有一组乐队演唱完毕后,后台通道忽然乱糟糟的喧闹了起来。

  正在和桃乐丝等人聊天的曹吾他们起身开门看了看,却是老詹不远万里,从米国长途跋涉而来,参加伦敦分会场的演出,为活动收尾。

  老詹气色不错,笑呵呵的和曹吾等人拥抱了下,又把他们引荐到了后方的the?goose面前。

  站在大名鼎鼎的大鹅乐队面前,没有人敢造次。

  就连曹吾都激动万分。

  这可是开创了摇滚王朝的乐队,相当于这个世界的披头士啊!

  老爷子们十分和善,笑呵呵的和他们一一握手,还说很喜欢他们的歌。

  一直到他们离开,巴图才激动得直接跳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大鹅乐队。

  “我这只手不洗了!”他兴奋的亮出右手,刚才thegoose的鼓手柯本握了他这只手。

  老詹和大鹅在义演的最后登上舞台,出现在全世界观众的面前,为义演募捐做最后的努力。

  只剩下最后一首歌的时间,后台所有的歌手都来到了舞台上,包括旧金山、魔都、珀斯的分会场上,歌手们也再次登上了分会场舞台。

  全世界的歌手们在这一刻,一起唱起了最后一首歌。

  这首歌的名字叫《w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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